独立法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撤销其销售许可证,3年内不再受理其该项许可申请。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