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产量。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