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九条
部内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具体承办有关信访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处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向信访办书面回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三)组织研究、分析信访中反映的情况,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建议。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部内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具体承办有关信访事项。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处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向信访办书面回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三)组织研究、分析信访中反映的情况,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