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七条

财政部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部信访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 (二)拟订财政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三)指导、督促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办理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重大或异常信访事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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