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财政部信访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反馈民意、民主监督、化解矛盾的作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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