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21日发布的《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