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关于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