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六章 关于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