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六章 关于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