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