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任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施财务公开,如实反映本场所财务状况; (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本场所正常运转; (四)规范本场所收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五)规范本场所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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