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其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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