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宗教团体应当协助、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帮助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