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支出管理第三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