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会计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工作,保证核算反映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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