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并组织开展本场所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