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负债质量管理监督

第二十八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结合日常监管和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报告,对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作为制定商业银行监管规划,确定非现场监管重点和现场检查内容、范围,开展年度监管评级的重要考虑因素。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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