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负债质量管理要素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负债项目的真实性,负债交易、负债会计核算、负债统计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

各项负债业务应当基于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禁止通过虚构交易、对做交易以及乱用、错用会计科目或业务不入账等方式调增或调减负债。应确保各项负债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同一业务的会计数据映射一致。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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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