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土地调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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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