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调查成果的公布和应用

第二十七条

土地调查上报的成果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上报的调查成果认真核查,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 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进行监督。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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