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对于经营主体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电力市场注册手续、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等严重情形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电力交易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电力市场注册等情形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三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对售电公司在注册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依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四十二、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能源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