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市场注销

第三十四条

经营主体申请注销,应当符合正当理由,向首次注册的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市场注销申请。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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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