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市场注销

第三十二条

经营主体退出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申请注销和自动注销。售电公司市场注销条件和流程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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