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市场注册第二十一条电力交易机构将市场注册生效的经营主体纳入经营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备案。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