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三章 市场注册第十九条电力交易机构收到经营主体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和注册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对于市场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一次性告知。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