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第六条

第六条

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

(一)政策制定机关拟适用例外规定的;

(二)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

(三)存在较大争议、部门意见难以协调一致的;

(四)被多个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或者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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