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依法取得的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决定,本办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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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