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等进行监督。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