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并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排查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信息管理。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