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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