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招 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