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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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