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并应当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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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