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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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