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