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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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