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医疗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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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