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经办机构在协议机构管理和核付配置费用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经办机构在协议机构管理和核付配置费用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