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回访制度,对辅助器具装配的质量和服务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协议机构的评价依据。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