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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