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核机关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考核机关暂停其检测工作。 (一)未按规定对人员、仪器设备、设施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检测工作等实施有效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及其他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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