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五条
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重新申请考核: (一)检测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检测场所变更的; (四)检测项目增加的。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延续与变更
在证书有效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考核机关重新申请考核: (一)检测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 (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检测场所变更的; (四)检测项目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