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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