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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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