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二十二条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