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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