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十三条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