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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