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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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