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的引航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国家引航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划定、调整并对外公布引航区; (三)负责批准引航机构的设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航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引航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负责引航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交通运输部的引航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国家引航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划定、调整并对外公布引航区; (三)负责批准引航机构的设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航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引航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负责引航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