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的引航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国家引航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划定、调整并对外公布引航区; (三)负责批准引航机构的设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航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引航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负责引航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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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