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持续保障要求

第三十三条

核心机构应当每年组织市场相关主体进行一次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并于实施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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