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持续保障要求

第三十一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检测、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发现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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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